9月25日下午,市卫计委药政处处长陆永国、市财政局社保处唐童一行4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中心进行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进行专项检查。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蒋幼民、副主任赵发桐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会上,蒋主任就中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药资金拨付、基本药物使用管理、药品耗材集中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随后,检查组根据《连云港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表》要求,对中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管理、药品采购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价格管理等相关做法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高度评价了中心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取得的成绩,并指出市急救中心作为全省唯一一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院前急救医疗机构,能够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合理组织、有效实施基药制度,对于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资金困难,财政部门将积极协助解决配套资金,促进院前急救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