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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治理商业贿赂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3-12-05     信息来源:急救中心      阅读次数:3171   

  为进一步落实市卫生局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执业行为,杜绝医药、耗材、基建采购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增强中心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特对本中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以下承诺:

1、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以医疗质量为核心,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控和公开透明运行。

3、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的财物、回扣或赞助。

4、对基建工程、设备采购等项目严格招投标程序,做到透明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或回扣。

5、加强职工廉洁自律教育,做到预防与惩治并举。

6、设立多种渠道接受群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518-85830120

监督举报邮箱:5830-120@163.com

信件举报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宁西路3号

                                连云港市急救中心

201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