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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织医护人员学习《侵权责任法》
发布时间:2010-05-26     信息来源:急救中心      阅读次数:2986   

市急救中心组织医护人员学习《侵权责任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急救人员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减少或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2010年5月25日下午,市急救中心急救科开展了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培训活动,全体一线医护人员参加了培训。

 

 

 

    当前全国及省内在医疗急救工作中经常出现的纠纷问题,引起了中心领导的高度重视,于5月25日下午专门开展了一次针对全体医护人员的《侵权责任法》培训活动,中心主任周立君首先做了动员讲话,指出医护人员不但要有精湛的技艺,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还要有很强法律意识,用法律提升自己,用法律武装自己,用法律规范自己,只有不断提升医护人员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服务港城,发展急救事业。培训活动由樊继芒副主任主讲,他以幻灯的教学形式对《侵权责任法》,特别是“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予以了详细的说明和讲解,并对一些特殊案例进行了分析。

 

    培训过程中医护人员踊跃发言,积极探讨,结合工作实际,加深了对“医疗损害责任”的理解。医护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侵权责任法》,特别是“医疗损害责任”相关规定,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努力将医患纠纷解决在萌芽阶段,为港城人民提供更优良的急救服务。

2010.5.26